職業醫學科—健康職場的開始【作者:吳偉涵 主任】
2019/5/31
職業醫學科醫師?有這種醫生嗎?這是什麼科啊?專門看職業災害嗎?還是在工廠的醫師啊?
很多人第一次聽聞這個專科的時候,往往都是十分詫異,同時也搞不清楚這種醫師是在幹什麼的。其實不僅是一般民眾不清楚,就連很多其他科的醫師也搞不清楚,因為衛生署在2001年11月才通過職業醫學專科為中華民國第25個專科。而2002年第一屆135位專科醫師通過甄試,到現在13年過去了,總共也只產出接近300位醫師(大約每年通過考試10 ~15位左右),所以現在資深一點的醫師根本對這個科「莫宰羊」。但是也因為這是一個年輕的專科,許多醫界前輩通常身兼數個專科醫師執照,真正能全職投入職業醫學領域的相對也就比較困難。過去,在醫院的職業醫學專科醫師主要以職業病的診斷以及流行病學的研究為主,但台灣在1993~1995年之間,每年發生的職業病平均不到10名,截至目前全台一年申請職業病給付通過的大約也僅700~900多件,以台灣的醫院以及醫療環境,大概也不容許職業醫學專科醫師在醫院或診所單靠診斷職業病謀生。
所以職業醫學科醫師就是診斷職業病的醫師嗎?可是職業病有很多種耶!
其實職業醫學是一門探討職業相關傷病的預防、診斷與治療的學問,也包括了主動的調查與預防及被動的處置兩個概念。過去,筆者在受訓時的確就是以判斷是否為職業病為主,收集其來就醫要求職業病判斷個案的資料,例如:病歷、影像學檢查、手術紀錄等等,加上個案工作相關的暴露資料,研判其發生時序,佐以流行病學的資料,以及當時公告的診斷指引,共同判斷其後開立報告。倘若求診勞工無法描述清楚,我們也會到工作現場進行訪視,以求研判疾病與工作之間的相關性。
職業病的種類勞保局公告的就超過一百多種,我們的責任是儘可能釐清疾病與工作之間的相關性,另外,即使不是公告的職業病,也希望透過求診個案的暴露,發現新的職業病或是進一步釐清需累計的暴露量。就如同2008年以前,腰椎椎間盤突出需要每日負重超過5噸以上才會被認定為職業病,而新的流行病學資料出來,新的指引就下修為每日負重超過2噸以上。另外,職業醫學科醫師在訓練時要求醫師對法規的認識要增加,因此,我們對於勞工保護的政策以及法規要有即時更新的了解。
職業醫學科醫師除了診斷職業病之外,還能做什麼?
過去在台灣,職業醫學科醫師能做的實在相當有限,除非是在醫學中心且在學校有研究單位,有研究經驗的老師才有辦法進行職業病相關流行病學的研究,申請到研究經費,否則大概只能從事職業病的診斷,但我們更希望能做到前端的預防。要做到前端的預防就要走入職場,執行職場健康的促進。而現在,2011年3月新修訂的勞工健康保護規則,開始明確定義出多大規模的公司、工廠需要臨廠服務醫師,以及職業醫學專科醫師服務的頻率及次數。另外,加上各檢查所(現已更名為職安署各區職業安全衛生中心)認真提醒發文給各公司,要執行勞工健康保護規則的第七條、第八條。筆者認為,這是一個非常重要的突破!由此,我們開始有了到各個公司的法源基礎,由此,職業醫學科醫師可以大方的走出醫院,開始進入各領域的職場中,去體會各個工作者所面臨的工作環境,直接傾聽雇主與勞工的聲音。
另一方面,由於對於健康檢查品質要求的進步以及對勞工健康的保護,針對特殊危害健康作業管理級數的判定更趨嚴格,過去被忽略的異常報告,如今法規規定「第三級管理以上者,應請職業醫學科專科醫師實施健康追蹤檢查,必要時應實施疑似工作相關疾病之現場評估,且應依評估結果重新分級」,因此職業醫學科醫師終於有機會可以接觸到更廣泛的勞工。
職業醫學科醫師去公司工廠做什麼?跟一般去工廠的醫師一樣嗎?
職業醫學科醫師出去,一言以蔽之就是執行勞工健康保護規則的第七條、第八條的業務,但是有趣的是這兩條法條根本就是包山包海,再加上職業安全衛生法的第六條,認真執行的話,每一次的服務就是忙得不可開交。筆者初到某間合作的公司時,員工還很驚訝的說:阿不是都是頭髮白白的醫師來工廠或是去學校,看報紙喝咖啡等人去諮詢的嗎?阿怎麼會有醫師到現場去走?另外,有些合作公司一開始認為職業醫學科醫師如同過去一般服務醫師,僅僅安排員工健康諮詢,但是只要開始接觸到職業醫學科專科醫師,很快的,職護(過去稱為廠護)就會發現不僅僅是健康諮詢,我們會要求做的更多,更主動去發現健康問題,而且更積極的希望到現場走訪,以早期發現潛在性職業性危害,也希望能幫助公司建立起一套員工的健康管理制度。所以,有些職護會偷偷告訴我:「吳醫師,其實你來的時候我壓力好大喔!不過,當我們解決一些問題時,又覺得很踏實。」尤其是當企業遇到職業傷害時,職業醫學科醫師以及職護就是最好的評估者,如何判定職災,如何給予公傷假,如何提供職災員工資源,如何復工以及配工,另外一般傷病或是新進人員,如何合適的評估員工的工作適性,以上種種都是在執行企業健康服務時由我們所評估的範疇。
企業應重視員工健康
筆者在時間允許的範圍內,服務了相當多企業,也深知每一間企業都有不同的文化與風氣。曾有企業問我,為什麼要主動去管理員工的健康?身體是自己的,自己不是應該對自己的健康負責嗎?管理員工健康,公司的營運就會增加嗎?我無法直接告訴公司,做好健康管理,公司的營運就一定會增加幾千萬或幾億,但是世界衛生組織告訴我們,健康除了是個人的責任,同時也是政府與企業的責任。珍視員工健康的企業,也代表他重視企業社會責任,無形中大大為企業形象加分,也增加員工對公司向心力。若是員工在人生重要精華的歲月裡,每天有三分之一以上的時間是在一個重視健康的職場工作,則員工有機會受到影響健康的正面支持。因此,套一句老話,員工是公司的資產,重視員工,自然會得到應得的報酬。
很多人第一次聽聞這個專科的時候,往往都是十分詫異,同時也搞不清楚這種醫師是在幹什麼的。其實不僅是一般民眾不清楚,就連很多其他科的醫師也搞不清楚,因為衛生署在2001年11月才通過職業醫學專科為中華民國第25個專科。而2002年第一屆135位專科醫師通過甄試,到現在13年過去了,總共也只產出接近300位醫師(大約每年通過考試10 ~15位左右),所以現在資深一點的醫師根本對這個科「莫宰羊」。但是也因為這是一個年輕的專科,許多醫界前輩通常身兼數個專科醫師執照,真正能全職投入職業醫學領域的相對也就比較困難。過去,在醫院的職業醫學專科醫師主要以職業病的診斷以及流行病學的研究為主,但台灣在1993~1995年之間,每年發生的職業病平均不到10名,截至目前全台一年申請職業病給付通過的大約也僅700~900多件,以台灣的醫院以及醫療環境,大概也不容許職業醫學專科醫師在醫院或診所單靠診斷職業病謀生。
所以職業醫學科醫師就是診斷職業病的醫師嗎?可是職業病有很多種耶!
其實職業醫學是一門探討職業相關傷病的預防、診斷與治療的學問,也包括了主動的調查與預防及被動的處置兩個概念。過去,筆者在受訓時的確就是以判斷是否為職業病為主,收集其來就醫要求職業病判斷個案的資料,例如:病歷、影像學檢查、手術紀錄等等,加上個案工作相關的暴露資料,研判其發生時序,佐以流行病學的資料,以及當時公告的診斷指引,共同判斷其後開立報告。倘若求診勞工無法描述清楚,我們也會到工作現場進行訪視,以求研判疾病與工作之間的相關性。
職業病的種類勞保局公告的就超過一百多種,我們的責任是儘可能釐清疾病與工作之間的相關性,另外,即使不是公告的職業病,也希望透過求診個案的暴露,發現新的職業病或是進一步釐清需累計的暴露量。就如同2008年以前,腰椎椎間盤突出需要每日負重超過5噸以上才會被認定為職業病,而新的流行病學資料出來,新的指引就下修為每日負重超過2噸以上。另外,職業醫學科醫師在訓練時要求醫師對法規的認識要增加,因此,我們對於勞工保護的政策以及法規要有即時更新的了解。
職業醫學科醫師除了診斷職業病之外,還能做什麼?

另一方面,由於對於健康檢查品質要求的進步以及對勞工健康的保護,針對特殊危害健康作業管理級數的判定更趨嚴格,過去被忽略的異常報告,如今法規規定「第三級管理以上者,應請職業醫學科專科醫師實施健康追蹤檢查,必要時應實施疑似工作相關疾病之現場評估,且應依評估結果重新分級」,因此職業醫學科醫師終於有機會可以接觸到更廣泛的勞工。
職業醫學科醫師去公司工廠做什麼?跟一般去工廠的醫師一樣嗎?

企業應重視員工健康
筆者在時間允許的範圍內,服務了相當多企業,也深知每一間企業都有不同的文化與風氣。曾有企業問我,為什麼要主動去管理員工的健康?身體是自己的,自己不是應該對自己的健康負責嗎?管理員工健康,公司的營運就會增加嗎?我無法直接告訴公司,做好健康管理,公司的營運就一定會增加幾千萬或幾億,但是世界衛生組織告訴我們,健康除了是個人的責任,同時也是政府與企業的責任。珍視員工健康的企業,也代表他重視企業社會責任,無形中大大為企業形象加分,也增加員工對公司向心力。若是員工在人生重要精華的歲月裡,每天有三分之一以上的時間是在一個重視健康的職場工作,則員工有機會受到影響健康的正面支持。因此,套一句老話,員工是公司的資產,重視員工,自然會得到應得的報酬。
